各市、州、县卫生健康委(局),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:
2020年元旦、春节即将来临,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即将集中返乡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健康扶贫的决策部署,推动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细,进一步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。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健康扶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全面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
按照《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鄂卫发[2019]10号)明确的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内涵标准和解决突出问题“三个三”的措施要求。各地要开展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“回头看”,完善台账资料,确保全部销号;要重点解决村卫生室暂时性无村医和村卫生室未达标问题,确保全部解决到位。特别是村卫生室暂时性无村医问题,各地要加强分析研判,及时通过乡镇卫生院或县医院选派医师开展巡诊、派驻等方式予以解决。
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医保、扶贫、财政部门的协作配合,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覆盖范围。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,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%左右;大病、特殊慢性病县域内门诊,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%左右;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,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。
二、做好大病集中专项救治
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,2019年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达到25种,各地要对贫困大病患者实行建档管理,发现一例,建档一例,治愈一例,销号一例。按照定定点医院、定诊疗方案、定单病种收费标准的要求,会同民政、医保、扶贫等部门,共同推进专项救治工作取得实效。
三、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
各地要落实贫困人口健康体检,做实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,做到签约一人、履约一人、做实一人,做到重履约、重质量、重服务感受度,当好“健康守门人”。各地要在2020年元旦前,组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对辖区内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全面的随访,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,指导治疗咨询等服务。对患有高血压、糖尿病、肺结核、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病的贫困人口,要重点做好随访评估、健康管理、适时转诊等工作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创新宣传方式,用贫困群众听得懂、能理解、易接受的语言做好宣传,让贫困群众知道家庭医生的职责、作用,明白家庭医生能提供的服务内容。
四、落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和健康扶贫荆楚行
全面落实21家三级医院对口支援37个贫困县医院,支援医院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,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,支援团队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必须坚守岗位。继续开展健康扶贫荆楚行活动,9家牵头医院要组织本组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,在2020年元旦前后到贫困县开展一次巡回医疗和健康知识宣传活动。
五、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“先诊疗、后付费”及“一站式结算”
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,持社会保障卡、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办理入院手续,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,入院只需交纳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费用,无需缴纳住院押金。出院实行“一站式、一票制”即时结算。
六、加强健康扶贫相关信息的上报
各地要加强健康扶贫相关信息的动态管理,大病集中专项救治、慢病签约服务、贫困人口医疗费用、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、贫困地区健康促进等健康扶贫工作进展信息,要及时准确通过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上报。同时要做好数据分析统计,了解工作的短板和弱项,加以完善和改进。
七、落实反馈问题整改
各地要进一步梳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、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、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各相关部门督查、暗访、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,完善台账资料,做好查漏补缺。
八、做好年度工作总结
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、取得的主要成绩,要突出重点,寻找亮点,体现特点。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提出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打算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97个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健康扶贫总结经主要负责人审核、加盖公章后,及时上报各市(州)卫生健康委汇总。各市(州)卫生健康委审核把关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。
九、压实工作责任
各地、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,将岁末年初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统一安排、统一部署、统一落实。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,加强沟通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。要举一反三,以问题为导向,梳理全年健康扶贫各项工作环节中的问题,查找薄弱环节,研究改进和完善措施,真正落实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。
省卫生健康委将建立暗访通报制度,不定期组织人员实地暗访核实各地工作落实情况,对工作落实不到位、弄虚作假的地方和单位将全省通报。
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2019年12月7日